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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信息


登记对象

  • 欲自韩国入境日起在韩国滞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
  • 丧失韩国国籍并取得外国国籍或在韩国出生的外国人等,欲自获得滞留资格之日起滞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
  • 外国人登记例外 – 针对以下外国人,将免除外国人登记。
    1. 外交、公务、协定执行人及其家属(A-1、A-2、A-3)
    2. 从事外交、产业、国防方面重要业务的人员及其家属,以及其他法务部长官承认有特别免除外国人登记需要的外国人
    3. 欲滞留不足6个月的加拿大国家国民中,欲从事以下滞留资格相应活动的外国人 → 文化艺术(D-1)、宗教(D-6)、访问同居(F-1)、随行(F-3)、其他(G-1)
    4. 不满17周岁的登记的外国人(满17周岁时须在90天之内进行外国人登记)
2名外国人正在办理登记手续的照片

登记时期

  • 欲在韩国滞留超过90天的外国人
    → 入境之日起90天之内
  • 赋予滞留资格或获得变更许可的外国人
    → 获得许可时(立即)

提交资料

  • 外国人登记申请表
  • 护照
  • 彩色照片(3.5cmX4.5cm)
  • 不同滞留资格的附加资料
  • 手续费:3万韩元
  • 委托代理人申请时,需要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在职证明

变更事项申报

进行外国人登记的外国人发生符合以下申报事由的情况时,须自申报事由发生之日起的14天内,向管辖出入境管理所进行外国人登记事项变更申报。

  •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国籍变更时。
  • 护照号码、发放日期和有效期限变更时。
  • 文化艺术(D-1)、留学(D-2)、普通研修(D-4)资格的外国人的所属机构或团体变更(包括名称变更)时。
  • 就业(D-5)、宗教(D-6)、驻派(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资格的外国人的所属机构或团体的名称变更时。

相关机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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