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登记自行申报期海报
为了加强首尔市民的养犬登记工作,首尔市特将8月7日至9月30日定为“养犬登记自行申报期”。在此期间完成养犬新登记或对原有登记信息修改内容进行申报,即可免除未登记罚款和未申报罚款。
依据当前《动物保护法》规定,在住宅、准住宅饲养,或以陪伴为目的饲养2月龄以上犬只者都必须进行养犬登记。即使是犬只已经完成登记,一旦犬只的所有人、所有人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犬只的状态(丢失、找回、死亡)等内容发生改变,也必须进行变更申报。
变更信息 | 申报主体 | 申报期限 | 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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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
变更后的所有人 ※ 通过政府24申报时,变更后的所有人和变更前的所有人均需申报 |
30天以内 | 养犬登记证 |
所有人地址 | 现所有人 | ||
所有人联系电话 | |||
所有人身份证号 | |||
重新找回犬只 | |||
不在国内饲养犬只的 | |||
犬只死亡 |
养犬登记证、 死亡证明材料、死亡经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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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丢失 | 10天以内 | 养犬登记证、丢失经过说明 |
“养犬登记”须携带犬只前往区厅指定的“养犬登记代理机构(宠物医院、宠物商店等)”申请办理。“变更申报”可以线下前往“养犬登记代理机构”申请,也可以访问“政府24(www.gov.kr)”或“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NAWIS,www.animal.go.kr)”线上申请。
为推进养犬登记工作,首尔市特别为市民提供植入式养犬登记装置,把无线电子个体识别装置(微芯片)装入狗狗的身体里。植入式养犬登记装置不易损坏,一旦遇到犬只走丢的情况,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回丢失的犬只。在“养犬登记自行申报期”内,首尔市民只需缴纳1万韩元,即可完成养犬登记。
本次养犬登记自行申报期结束后,首尔市将自10月起实施集中整治。未对登记对象犬只进行登记,或未对登记信息中的变更内容进行申报的,最高可处60万韩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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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登记(植入芯片)场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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