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实施“市民安全保险”制度,发生灾难事故时最高理赔1000万韩元
首尔市自1月1日起实施“市民安全保险”制度,因自然灾害、火灾、坍塌等安全事故而受到伤害的市民,可从与首尔市签约的保险机构获得最多1000万韩元的保险金理赔。 所有在首尔市进行居民登记的市民(包括登记的外国人)均自动加入该保险,遭遇保障项目相应灾害时,即可获得保险金理赔。 保障项目包括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爆炸、火灾、坍塌事故;乘坐公共交通途中发生的事故;抢劫事故和校区内交通事故。 发生理赔事由时,受害人或法定继承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书、必要材料等即可申请领取保险金。2020年与首尔市签约的保险公司是NH农协损害保险,通过其客服中心(☎1644-9666)即可获得具体指导。 市民安全保险 分类 保障内容 保障金额 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 因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暴雪、强风、黄沙等)、热射病与热衰竭导致死亡的情况 1000万韩元 爆炸、火灾、坍塌、山体滑坡事故 死亡 因爆炸、破裂、火灾(包括雷击)、建筑与建筑结构物(包括施工中的建筑)的坍塌和沉降、山体滑坡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 1000万韩元 事故 后遗症 因爆炸、破裂、火灾(包括雷击)、建筑与建筑结构物(包括施工中的建筑)的坍塌和沉降、山体滑坡事故导致后遗症的情况 1000万韩元限额 乘坐公共交通途中发生的事故 死亡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目的上下车途中、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站台候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 1000万韩元 事故 后遗症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目的上下车途中、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站台候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后遗症的情况 1000万韩元限额 抢劫伤害 死亡 因遭遇抢劫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 1000万韩元 事故 后遗症 因遭遇抢劫事故导致后遗症的情况 1000万韩元限额 校区内交通伤害受伤治疗费 未满12周岁儿童在校区内乘坐车辆途中或未乘坐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情况(伤害等级1-5级) 1000万韩元 ※ 依据《商法》第七百三十二条(未满15岁者禁止签约)规定,死亡保险对象不包括未满15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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