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首尔特别市名誉市民推荐公告
首尔市将评选对首尔市政做出显著贡献、可以成为首尔市民和居住在首尔的外国人榜样的外籍人士为首尔特别市名誉市民,授予名誉市民证,首尔市现接受对符合以下条件之对象的推荐。 2013. 6. 5. 首尔特别市市长 1. 名誉市民推荐对象之资格 在首尔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或居住时间合计超过五年的外国人中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1) 在对内、对外方面极大提高了首尔市之形象 2) 为增进市民生活与文化活动做出过重大贡献 3) 为首尔市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 4) 在科学、技术等领域引进先进技术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 ※ 外国人:在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外国人登录者(包括外交官等免外国人登录者) 2. 具有推荐权者 1)公共团体负责人(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的负责人或由其成立的法人、团体的负责人) 2)拥有10名以上会员的社会团体的负责人 3)10名以上的市民(需共同签名) 3. 提交的材料 1)1封推荐信:须有推荐人盖章或签名(格式:见附件) – 请采用韩文或英文详细填写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主要经历、事迹等。 2)1张照片:推荐对象6个月之内的近照(3.5cm×4.5cm) 4. 推荐信提交时间与接收处 1)提交时间:2013. 6. 5(周三) ~ 7. 4(周四) 2)接 收 处:首尔市政府国际交流负责人(首尔市政府8楼) 3)提交方式:直接前往或通过邮递方式提交(有7月4日邮戳时有效) – 邮寄地址:首尔中区世宗大路110 首尔市政府8楼 首尔特别市国际交流负责人(邮政编码:100-744) – 联系方式:2133-5266(传真:774-2122, 电子邮箱:sole@seoul.go.kr) ※ 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时,须于提交时间内直接前往或通过邮递方式提交原件方才有效。 5. 推荐对象审查与评选 1)首尔市可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和警察厅确认推荐对象的外国人登录号码、登录住址、居住时间、违法情况等。 2)通过名誉市民证授予审查委员会审查及首尔市议会表决对推荐对象的事迹进行审查后,评选出符合条件者(10名左右)...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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