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重症患者医疗费支援项目指南
概要 针对在接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后出现严重副作用,但因缺少证据资料而无法获得损害赔偿的情况,通过优先支援治疗费的方式,减轻严重副作用患者的经济负担并加强国家对副作用的责任。 支援方案 (支援对象) 接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后,在重症监护室住院治疗或者引发同等程度的疾病,但被预防接种损害调查班或损害赔偿专门委员会审核后判断为可认定有因果关系的证据资料不充分(相应审议标准④-1),从而无法获得损害赔偿者 * (符合审议标准①、②、③者可获得损害赔偿金)①因果关系明确;②因果关系具有盖然性;③因果关系具有可能性;④难以认定有因果关系(④-1证据资料不充分;④-2因其他原因而非疫苗产生);⑤无明确因果关系 * 因严重不良反应在接受治疗后死亡时,可获得治疗费支援 (支援范围) 接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后所引发疾病的诊疗费 * 发放对象不包括因治疗无关疫苗副作用或基础病而产生的医保范围外的检查费、治疗费等。但是,因治疗疫苗副作用而产生的相关医保范围外的费用包括在内 (支援程序) 支援程序 ① 申报副作用或申请损害赔偿 ⇨ ② 地方自治团体基础调查 ⇨ ③ 审议·选定支援对象 ⇨ ④ 支援医疗费 申报:医生 申请:本人/监护人 市·道负责人或 快速应对组 预防接种损害调查班或 损害赔偿专门委员会 疾病管理厅 (支援规模) 每人限额1000万韩元 (后续处理) 找出根据资料,认定有因果关系时 → 扣除已先行支援的医疗费后赔偿 * 但是,如凭借同一诊疗内容重复领取紧急福利等其他项目支援,须退还 预防接种损害赔偿审议标准 预防接种损害赔偿审议标准 分类 审议标准(暂定) ① 因果关系明确 (definitely related, definite) 持有接种疫苗的明确证据,预防接种后出现副作用的时期有时间上的盖然性,认定是因接种疫苗而非其他任何原因产生的因果关系,认定是已知的疫苗副作用 ② 因果关系具有盖然性 (probably related,...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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