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大韩民国者应当持有符合就业、旅游、学习等访问目的的签证,签证应当粘贴在护照里。即使持有签证,也可能被拒绝入境。
各类居留资格签证类型
外交(A-1)、公务(A-2)、协定(A-3)、短期就业(C-4)、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观光就业(H-1)、访问就业(H-2)、临时采访(C-1)、短期访问(C-3)、文化艺术(D-1)、留学(D-2)、技术研修(D-3)、一般研修(D-4)、采访(D-5)、宗教(D-6)、派驻(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访问同居(F-1)、居住(F-2)、随行(F-3)、在外同胞(F-4)、永住(F-5)、结婚移民(F-6)、其他(G-1)
获取签证方法
- 申请及发放地点:大韩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某些特殊情况由地方出入境·外国人官署或办事处(世宗路、蔚山、东海、束草)签发《签证发放认定书》(或签证发放认定号)。
- 提交材料:护照、签证发放申请表、各类居留资格提交材料(具体信息可访问www.visa.go.kr/确认)
- 签证发放手续费:不同居留期限有所不同,约为40-9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