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组 | 目标 | 对象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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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预防重症及死亡 | ① 老年人集体设施入住者、从业人员 ② 老年人居家福利设施使用者、入住者 ③ 65岁以上老年人 ④ 患有慢性病的成年人 ⑤ 50-64岁群体 |
乙 | 维持医疗防疫、社会必要职能 | ① 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② 高风险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保健医疗人员) ③ 一线工作人员 ④ 医疗机构及药店从业人员(保健医疗人员) ⑤ 军人、警察、消防公务员、社会基础设施从业人员 |
丙 | 遏制社区传播(集体感染) | ① 集体设施生活者(除老年人外)及从业人员 ② 幼儿和青少年教育、保育设施从业人员 ③ 18-49岁群体 |
丁 | 接种除外 *可根据临床结果添加 |
① 幼儿、青少年 ② 孕妇 |
< 各对象群体开始接种时间(计划)*有可能根据疫苗供应量进行调整 >
时间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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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万人 | 900万人 | 3325万人 | ||
甲组 | 疗养医院·疗养设施住院·入住者、从业人员 | 老年人居家福利设施使用者·从业人员 65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年龄从高到低的顺序接种) |
患有慢性病的成年人 50-64岁群体 |
第二轮接种者、未接种者或再次接种者 (考虑抗体维持时间) |
乙组 | 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机构从业人员 高风险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保健医疗人员) 一线工作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急救队等) |
医疗机构及药店从业人员(保健医疗人员) (第一季度接种对象除外) |
军人、警察、消防及社会基础设施从业人员 | |
丙组 | 精神疗养·康复设施等入住者、从业人员 | 残疾人·露宿者等设施入住者、从业人员 | 幼儿和青少年教育、保育设施从业人员 18-49岁群体 |